文化生活 — 文化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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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全市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长春市残联将举办第五届全 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并在此基础上评选优秀的节目推荐参加第五届吉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与形式 

(一)节目类别

本届汇演分必报节目(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和

选报节目(戏曲类别)两种参演类别(戏曲指中国各民族地区戏曲,小品、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二)节目数额 

以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为单位,每支体表队必报节目每类限报2个,选报的戏曲类限报1个。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 

(三)节目范围

各地申报的节目必须为2013年6月30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新创作或改编的节目;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四)参演对象 

本届汇演的参演人员为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曲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 舞蹈类节目每个节目参演人员不少于4人。

(五)评选方式 

第五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长春市残联将组织全市集中比赛终评的方式进行。并选择优秀节目于四月份进行汇报演出。优秀节目将代表长春市参加第五届吉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二、工作要求 

(一)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的举办目的之一就是挖掘人才、推出有质量、有影响力的残疾人艺术精品,各级残联要积极组织、邀请文化部门的各类专家,全程参与汇演节目的创作、辅导和推荐工作,提高节目的质量和演员的专业素质。 

(二)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各单位在组织、筹备参评作品的同时,要注意带动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参与其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组织、举办本地残疾人艺术汇演及赴长春市参加全市比赛的往返路费均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承担。请各单位提前做出预算安排,协调财政部门确保专项经费保障。 

(四)为做好残疾人艺术汇演工作,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结合实际统筹推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着力注重作品质量,选送优秀作品。请各单位将作品视频和信息表格一同上报至市残联宣文部507室。

联 系 人:毕延华

联系方式:0431-88650142          290785733@qq.com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
   第五届长春市残疾人艺术汇演作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