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惠残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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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托养项目

为具有本市户口,处于就业年龄段,病情基本稳定、无传染疾病、丧失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二级以上)贫困无业残疾人,提供机构集中托养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居家安养护理服务。

1、资助标准

居家安养服务费补贴以电子券的形式存入服务对象“电子保姆”账户,标准每年每人1500元;

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基于服务机构1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资助,给予社区日间照料的服务对象每人每天 5元的补贴;

机构集中托养服务: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护理服务费补贴。

2、政策惠及残疾群体类别

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各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二级以上)贫困无业残疾人。

(二)“三无一靠”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为长春市户籍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男22周岁、女20周岁)、无低保、依靠父母及家庭成员供养的成年重度(二级以上)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

1、资助标准

城镇户口每人每月200元,农业户口每人每月120元。

2、政策惠及残疾群体类别

符合条件的重度(二级以上)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此项目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放,残联负责其中的残疾证审核部分)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应按照一级、二级残疾人均需长期照护执行)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资助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

2、政策惠及残疾群体类别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别各等级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别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九、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

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的残疾人,可直接申请办理免费乘车卡;户籍为长春市县(市)、九台区、双阳区的残疾人,凭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办理免费乘车卡;外阜来长上学、务工的残疾人携带居住证或学生证办理免费乘车卡。

盲人(视力1—2级)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肢残1—2级)无需办理免费乘车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乘车卡适用范围: 免费乘车卡适用于我市实施IC卡收费的市内公共汽(电)车、轻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每年充值一次,每次可充值720元。即可免费乘坐1元票价的公交车720次,2元票价公交车360次。从初次办卡之日起每满一年,方可再次充值,不得提前充值。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结转。

办理乘车卡所需资料:申请办理免费乘车卡的残疾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本人(或监护人)到市公交公司营业点办理免费乘车卡。办卡的工本费和保险由申请人负担。

办卡地点:长春公交集团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残疾人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431-8580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