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提案复文

 打印】 【关闭

付旭博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残疾人大学生创业 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建议(第1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业乃民生之本,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从根本上改善生活状况的根本出路,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已成为社会难题,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中弱势地位日益明显,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前景更是不容乐观。市残联认真研究了您提出的建议,该建议指出了我市残疾人大学生创业就业面临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指出了思路。

一直以来,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将残疾人大学生纳入现行政策扶持范围,积极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

一、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发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特殊保护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用人单位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本市户籍残疾大学生就业,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照当地上年度每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用人单位补贴,最长期限为2年。所需资金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二、残疾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为使残疾人大学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中有所作为,鼓励我市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市残联制定出台残疾人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的残疾人大学生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扶持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造、购置生产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或充实流动资金等。

三、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

为帮助残疾人创业者创业初期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市残联本着“ 营造环境、孵化项目、造就人才、培育企业、优质服务”的宗旨,积极建设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可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午餐、水、电、网络资源和办公用品等,最大限度的为创业残疾人加以扶持。

四、开展战略合作新模式

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国务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新部署,帮扶残障大学生创业就业,市残联积极探索新方式,与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开展战略合作。本着学校为主、政府引导的方针,以残疾人展能孵化基地为载体、以项目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双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紧密围绕创业就业残障人才的培养、残障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和可以成果转化开展合作,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强和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并将您对我市残疾人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建议充分融合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丰富完善相关政策内容,全面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