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提案复文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永君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庇护工厂”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期帮扶》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残疾人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您在提案中对精神残疾人康复阶段的相关帮扶政策及我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机构现状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正像您关注到的一样,作为残疾类别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残疾人由于自身缺陷造成的生理及心理创伤,给其参与社会生活、回归社会带来了极大不便。
2015年国家提出了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关要求后,我市在第一时间进行部署落实,市政府签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长府发[2015]18号),文件明确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纳入了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大局,要求在2020年末每个建制城区、开发区至少建设一个辅助性就业机构。为鼓励和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有序发展,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根据中残联《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长春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坚持以依托集中托养机构为主,以社区日间照料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实施辅助性就业岗位补贴、就业指导师岗位补贴和机构运行补贴政策,并充分利用税收减免,以及运行中水、电、热费按民用价格收取等政策优势,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
经过不断发展,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目前,共有17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够稳定从事辅助性就业的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260人(其中精神残疾人占比可达30%),5年来共投入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助资金1000万元,惠及残疾人950人次。
一是依托集中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安宁精神残疾人康复托管站经过几年来的摸索,充分利用自有工作岗位,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设置了卫生清洁、后勤维修、牲畜养殖、作物种植等9类辅助性就业岗位;绿园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至爱老年医疗护理院,依托本院需求,积极开展干洗、烘焙、保洁、帮厨、农疗等项目,目前有35名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就业指导师7人。
二是利用社会力量兴办日间照料机构,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二道区新智培训学校为解决大龄自闭症青少年超出义务教育阶段后的去向问题,在社区内创办了我市首个残疾人日间照料站——星星天使残疾人社区服务中心,已经在二道区民政部门取得民办非企业营业执照。目前,共有10名大龄自闭症青少年在该中心进行职业培训和辅助性就业,得到了残疾人家长的高度认可;宽城区“与光同行”日间照料机构,经过多次外出学习和反复论证,开展“蜗牛筑梦洗车”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副省长李悦等多位领导先后到机构看望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
三是在残疾人居住集中区开展辅助性就业。我市保障房集中区域八里堡社区共有残疾人462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05人,适合辅助性就业对象242人。二道区残联依托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同天津海江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江公司”)签订了项目合同,由海江公司提供生产原料、技术指导并负责产品销售。经过培训,目前有20余名残疾人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始工作。
四是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在社区开展便民辅助性就业。南关区依托社区现有条件,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在百屹社区、桃源社区开展辅助性就业,惠及24名残疾人。这种形式最大程度的方便了残疾人,带动社区周边有意愿的残疾人走出家庭,就近就便从事辅助性就业,起到了良好的辐射作用。
五是支持性就业试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15年,我市善满家园智障康复托养中心成立了全国首家智障者支持性就业实训基地“阿甘餐厅”,经过专门机构的培训,有20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残疾人在“阿甘餐厅”稳定就业。2018年机构探索新的辅助性就业项目,积极进行项目转型,已经由原来的餐厅服务转型为烘焙制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目前善满家园已经由原来的托养机构和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为集残疾人教育、培训、扶贫、康复和托养五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得到了中国残联的肯定。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已经从起步阶段进入到了发展阶段,使得一部分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得以实现。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中国残联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推动“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民生保障措施,特别是辅助性就业措施,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细化落实《关于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相关配套措施,探索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辅助性就业工作,帮助更多处于康复阶段、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与到劳动生产中;二是充分用好项目补贴办法,鼓励专门性康复机构,如安宁医院等精神类康复机构,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助性就业工作;三是加强指导,帮助机构完善正规化运作机制,提高服务队伍的质量和规模,使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再次向您对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表示感谢!
联系人:李东辉
电 话:88651546 手 机:15843036708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