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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残联发〔2018〕41号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残联、商务局、扶贫办(发改局),各县(市、区)残联、商务局、扶贫办(发改局):
现将《吉林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吉林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为抢抓数字吉林建设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机遇,充分发挥电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及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激发残疾人投身电商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中国残联、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机遇,顺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从业门槛低、投入少、交易电子化、受时空限制小、行业划分细等特性,实施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采取政策扶持与培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有条件、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的残疾人提供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效帮助残疾人创业就业,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增收。到2020年,使全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规模进一步扩大,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分享电子商务发展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残疾人电商知识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现有培训资源,依托电商知名企业、专业培训机构、社会助残组织,根据残疾人个性化特点和培训需求,通过集中培训、结对帮扶、现场指导等多种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开展互联网技术、企业管理、网店注册、产品推广、美工摄影等岗位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有效性,有效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
(二)推进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大力开发云客服、电子商务、微店等适合残疾人就业项目,帮助和扶持残疾人依托网络就业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和培训服务,帮助已创业的残疾人扩大规模,打造品牌;支持各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将残疾人在线下开设的如盲人按摩店、工艺品店、特色农产品店等实体店或企业向线上发展,在线上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商企业;鼓励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基地利用自身网络技术、营销渠道、信息物流等优势,采取“公司(基地)+残疾人”的模式带动残疾人创业,或者直接吸纳残疾人从事电商相关工作岗位就业;以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专业合作社、电商创业能人大户等经济主体产业项目为基础,扶持一批贫困残疾人参与电商产业脱贫增收。
(三)鼓励电商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动员和鼓励各知名电商企业开展“电商下乡”,搭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与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保护价优先采购、销售残疾人的农特产品,义务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代办缴费购票等业务,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网店带贫模式。鼓励引导能人大户、培训机构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优先为从事电子商务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与残疾人网店建立“手拉手”、“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在电商创业就业方面的困难。贫困县电商扶贫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为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提供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服务。
(四)加大残疾人电商政策保障力度。各级残联、扶贫办、商务部门行业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应向吸纳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的机构、企业及电商创业的残疾人倾斜。帮助符合条件的从事电商活动的残疾人落实专项扶贫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惠残政策;帮助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商企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补贴。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实施助残项目,积极为贫困残疾人电商提供电脑、宽带网络等设施设备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残联、商务和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行动的实施,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计划。商务部门要把电商助残工作纳入本地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和重点扶持。扶贫部门在推动电商扶贫工作中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落实电商扶贫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残联组织要及时掌握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就业的情况和需求,积极协调和配合商务等有关部门落实电商助残的政策措施,解决残疾人从事电商技能培训、创办网店等存在的困难。
(二)加强信息服务。各级公共商务、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要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了解政府发展电商的规划以及有关推进电商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和动态监测,完善残疾人电商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建立残疾人人才储备数据库和求职登记数据库,大力组织开展残疾人电商培训、为有意愿从事电商活动的残疾人提供创业信息、就业岗位,为电子商务企业招收残疾人建立“绿色通道”,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要及时总结推广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就业并成功脱贫的典型案例及电商助残扶贫成效显著电商企业、电商网店等电商助残扶贫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合力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督导总结。各地区要对本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年度总结及本地《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汇总报送至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和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将不定期对各地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附件: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