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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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各项残疾人工作完成情况,做好2020年收尾工作,并对“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残疾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刚才听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和基本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对于“十四五”和2021年工作,各单位积极思考谋划,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想法和举措,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密切关注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以完善,下面对下一步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全面总结回顾“十三五”取得的成绩,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信心

“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残联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总目标,实施就业富残、扶贫济残、康复健残、教育智(志)残、文化乐残、体育强残、数字服残和公益助残“八项工程”,共10大类、80余个小项,每年惠及残疾人25万人(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提出“大力发展残疾人公益事业”,连续四年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总施工图”,市政府会议多次听取了残疾人工作汇报,将16项惠残举措纳入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将5个项目纳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统筹实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省市领导多次对残疾人工作进行考察调研,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回顾“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残疾人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有关意见的分工方案》《长春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长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残疾人项目实施细则》《长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精准援助计划》等文件,市教育局出台了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政策,对公办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市卫健委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全市有8.4万名残疾人享受签约服务,市司法局实施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援助保护行动,对困境儿童给予免费法律援助,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作为,推出多项惠残举措,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残疾人兜底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实行“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全市共有5.5万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4600人(次)。“两项补贴”惠及15万人(次),其中生活补贴6万人,护理补贴9万人。为1.7万人(次)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每年为7.2万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702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免费乘车城区有4万名残疾人受益。落实残疾人教育资助政策,“十三五”期间,惠及4000余人(次)。坚持提标扩面,提高了“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服药补贴、残疾儿童救助补贴、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补贴、贫困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等多项救助标准,有力地助推了残疾人小康进程。

三是残疾人脱贫攻坚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按照全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全市各级残联将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目标责任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担负起部门职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实施“六个一批”,即扶持发展生产增收一批、教育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一批、免费发放辅助器具康复一批、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改善一批、落实特惠兜底政策保障一批、为疑似残疾人办证政策惠及一批,稳定实施为建档立卡残疾人购买农机服务、提供托养补贴、康复救助、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实用技术培训五个项目,累计惠及残疾人1.8万名。全市残联系统开展“走遍贫困村、访遍贫困户”活动,每年两次集中入户走访,宣传扶残助残政策,重点关注“三个一万人”残疾人未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做到“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如期完成建档立卡残疾人脱贫任务。

四是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64家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给予补贴,扶持首次创业残疾人351人,扶持盲人开办按摩院27家,个体租赁摊位补贴50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按缴纳社会保险的30%给予补贴,惠及4400余人。全市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14家,安置残疾人180人。通过实施残疾人精准就业服务工程,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3万人,累计培训残疾人4.8万人(次),圆满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服务残疾人21万人次,发放辅具4.3万件(套),基本康复覆盖率达到80%。为3000余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2.6万人(次)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医疗救助。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服务2.1万人(次)。南关区、双阳区国家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示范区培育工作成效显著,在2018年全国抽检中排名第三。“爱耳日”、“残疾预防日”期间,积极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减少残疾发生。

五是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十三五”以来,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800余篇,通过长春日报《同行小康路》专栏、《同一片蓝天》《与爱同行》广播专栏、手语新闻栏目《长春夜新闻》,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残疾人工作动态、惠残政策和典型事迹。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开展了网络康复指导、普法宣传、楹联大赛、网络文化艺术节、“云演奏”“云健身”、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特奥日”等活动,成功举办第五届长春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市共建立残疾人文体活动示范点96个,自强健身活动示范点100个,培养健身指导员445人,发放器材7900余件,有效地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建成立残疾人冰壶队,在全国残疾人冰壶锦标赛中,获得男子听障组亚军、女子听障组季军、轮椅组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在全省第二届、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上,长春市代表队共夺得奖牌225枚(金牌128枚、银牌66枚、铜牌31枚)的优异成绩。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信息系统,“十三五”以来,处理来电来访1万余次,办理提案议案6件,切实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成立长春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咨询和代理等服务190余人(次)。为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8304人(次)。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册4万册,切实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法律意识。

加强残联信息化建设,共办理中国联通“三同卡”4.4万张,动态更新移动终端录入率达到100%。积极参与“放管服”改革,将32项审批事项纳入政府“一网、一门、一次”,5个事项手机APP办理,残疾人办事更加便利。

六是社会助残力量充分释放。“十三五”期间,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联合社会爱心组织开展助残活动120余场,“长春聋人帮帮团”共筹集爱心善款23.5万元,累计帮扶1618人,服务时长7840小时。“十三五”以来,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物资合计约2800万元,实施了“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等15个公益项目,惠及3万人(次)。此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十三五”以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得到中国残联、省残联的充分肯定,长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南关区残联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九台善满家园智障人康复托养中心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郎小明、刘海涵分别获得“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助残先进个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残疾人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仍不平衡,残疾人保障制度仍不健全,残疾人基础服务还比较薄弱,受疫情影响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迎难而上、创造条件,努力加以解决。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2020年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坚持疫情防控和残疾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如期完成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4月份和9月份,对“三类人员”家庭进行了两次集中入户走访,要加强与市民政局、卫健委、社保局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按期完成了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省、市民生实事提前完成,截至9月下旬,共为44395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完成任务目标的100%。共培训残疾人8637人次,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354人,分别完成幸福长春任务目标的132.8%和117.7%。家庭无障碍改造43户,完成任务目标的100%。扎实推进残联改革,《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为更好地落实改革任务,市残联将21项改革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到11个部门,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从市残联办公室职能中独立出来,由1名副处级干部任负责人,并配备1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兼、挂职方案已报组织部,正在批复中;机关现有挂职干部4名;残疾人兼职工作人员2名。按照年初安排,全市其他各项残疾人工作基本完成。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下一步,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级残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十四五”编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残疾人工作者、残工委成员单位的意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残联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要提高机关处级领导岗位挂职干部比例。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切实发挥基层残联组织联系、维权、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要始终把残疾人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落实残疾人联系点、联系户制度,沉下身子,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落实常态化机制,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秋冬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各单位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人员管理,无特殊原因,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有效应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攻坚战。

三、科学谋划并做好2021年残疾人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打先锋、站排头,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能力建设,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深化残联改革,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方面,做好资金配套工作,保证惠残政策项目更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祉。

二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残疾人稳定脱贫。

三是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就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援助,大力支持和发展网络经济,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

四是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有一助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满意度。

五是进一步深化残联改革。全面落实21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代表比例,加强兼职、挂职领导干部配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残联、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全力做好智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保证及时发放到位。

六是加大残疾人文艺和体育人才选拔工作。挖掘更多残疾人特殊人才,积极备战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和第十届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组织开展好残疾人文体活动,提高残疾人的参与率。

七是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和新媒体建设,讲好残疾人故事、传播好残疾人声音。加强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残疾人更好地参与和融入社会。扎实做好残疾人依法维权工作,将残疾人的意见诉求解决在基层。

四、突出发展和保障两大主题,实现“十四五”残疾人工作的全面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残疾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各项制度,补齐残疾人事业弱项短板,提升保障和服务能力。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将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清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使残疾人得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要坚持汇聚多方力量,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既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民生保障工作大局,又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残疾人事业中来,更要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提升残疾人自身的发展能力和素质,从而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智慧残联”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为残疾人提供“互联网+”就业培训、康复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在更多方面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