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惠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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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购买方式:公开招标

二、 操作模式:公共服务模式

三、 服务内容:

1、康复咨询与评估  包括接案咨询和康复评定。

2、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  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测评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定报告书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3、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实施  包括制定康复训练计划、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设计教学内容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4、效果评估  包括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

5、转介跟踪与随访  包括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

四、服务标准:

1、服务时间:每名儿童在机构内训练时间至少10个月,每日至少3个小时,每周至少1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集中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

2、康复训练内容 :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主题活动、音乐游戏等方式开展训练。

3、康复训练形式:包括集体、小组(组别)、个别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制定适当目标,规范康复方案,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小组(组别)教学与训练:要求1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训练每满3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项目资助结束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以及转介),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效果,转介去向。

4、资助标准

⑴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费用

⑵中标机构不得向受助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五、相关文件:

⑴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吉林省实施方案(2015年)》的通知

⑵《社会力量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吉林省实施方案(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