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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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市残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助力残疾人脱贫奔小康为主题,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残联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强弱项、补短板,精准施策,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升残联治理和服务能力,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氛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精准救助,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

(一)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改完善《长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拟投入700万元,为4600名精神、智力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拟投入500万元,为1000名“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预计投入380万元,为7.6万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合民政部门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措施。配合社保部门推动落实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救助范围。

(二)实现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结合动态更新数据,为895户残疾人家庭(含省民生实事任务43户)提供个性化无障碍改造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三)实行残疾人各学段教育资助“有一助一”。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为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实施扶残助学项目,预计投入486万元,资助1784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学历教育。资助180人(次)残疾人接受成人教育。为120名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提供职业教育资助。配合教育部门实施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将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纳入残疾人培训范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

二、精准施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一)坚持政策引领。继续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企业按照缴纳社会保险的30%给予补贴。对企业安置残疾大学生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新创办盲人按摩机构等继续给予补贴。落实好辅助性就业扶持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预计投入345万元,补贴残疾人260人。拟投入资金200万元,对省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和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补贴。全年实现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2100人以上。

(二)坚持服务促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每月一次专场招聘会和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搭建网上对接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服务。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要求,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人员参加2020年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继续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实行“有一培一”,全年预计培训残疾人9000人(次)以上。

(三)坚持典型带动。选树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大力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扩大社会影响,鼓励更多残疾人创业增收。

三、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能力

(一)积极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4.4万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率、辅助器具服务率均达到85%以上。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预计为孤独症、智力、肢体、听力、视力等1000余名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支持村卫生室(残疾人康复室)建设,提升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

(二)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南关区残疾人远程康复服务经验,开展“互联网+残疾人康复服务”,使残疾人不出家门获得康复指导。做好二道区省级辅助器具补贴试点工作,为全省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积累经验。按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配合市卫健委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积极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工作。争取中国残联、省残联业务指导,密切沟通,加快推进,同时做好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康复服务。

(四)积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结合我市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预防宣教工作,借助网站、报纸、电台持续深入开展残疾预防和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各机构开展残疾预防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四、精准帮扶,实现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面脱贫

(一)突出抓好惠残项目落实。继续实施好我市的五个惠残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580万元,将惠及残疾人8594人(次),其中购买农机服务2396户、家庭无障碍改造852户、发放辅助器具2880件,托养服务补贴2076人,实用技术培训390人次。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走访和免费评残工作,实现惠残政策全覆盖。

(二)突出抓好产业带动。按照中残联、省残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发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开展电商扶贫,突出产业扶贫带动引领作用,帮助残疾人增产增收。选树自强脱贫和助残脱贫典型,激发残疾人脱贫的内生动力。

(三)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加强与扶贫、民政、卫健等部门的协作,做好数据比对,及时将低收入残疾人、疑似危房户、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病救助等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推进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帮扶工作,保证残疾人在脱贫路上不掉队。

五、精准引领,积极营造事业发展环境氛围

(一)注重宣传动员。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市残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惠残政策和典型事迹,讲好残疾人故事、传播好残疾人声音。积极推荐优秀典型参加第四次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表彰大会。

(二)注重文体活动。结合“残疾人文化周”“书香吉林·阅读有我”等文化项目和“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大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培养选拔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备战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三)注重公益助残。继续实施中基会集善工程助听、助行、助困项目,通过“脑卒中·爱心基金”为特困患者提供救助。实施“树忠助残奖学金”项目,奖励优秀残疾大学生。大力培育各类助残社会组织,深入推进志愿助残服务。继续打造金手杖服务队、长春聋人帮帮团等志愿助残品牌,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依法维权。充分发挥长春市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发挥“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作用,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残疾人舆情,做好残疾人综治维稳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残疾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推进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配合住建部门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扩大无障碍建设覆盖面,方便更多残疾人出行。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试行。深入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加强无障碍促进队伍建设。

六、精准施治,增强残联自身发展和管理能力

(一)扎实推进残疾人小康“十三五”规划终期检查工作。会同残工委成员单位对实施情况和终期结果进行评估。对照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10项主要指标和“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对于推进较慢的,拿出针对性解决办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做好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

(二)扎实推进残联改革,优化提升残联管理能力。按照中国残联、省残联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残联改革,优化部门设置,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好提高主席团中残疾人代表比例、干部选任专兼挂、领导班子协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改革任务,更加充分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指导各专门协会围绕残联工作大局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开展活动。加强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继续推进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职委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智慧残联”建设,切实提高残联创新服务能力。通过“一门、一网、一次”,继续为残疾人提供32项惠残服务,将5个事项纳入手机APP办理,为残疾人办事提供方便。实施信息助残,继续推广中国联通“三同卡”,加快推进智慧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备账号,加入智慧平台。加快推行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为残疾人提供“一卡通”式服务。

(四)扎实推进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能力。扎实开展“走转改”专项改革,切实转变作风。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深入一线分片包干调研指导,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密切同残疾人群体的联系,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增长才干,实现自身价值。

(五)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保障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残联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起长效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引领,继续开展好“学听跟”专项活动,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带领全市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推进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惠残政策,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