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讲话 —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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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在长春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8年4月4日)

尹晓民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取得重要突破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中残联、省残联的关怀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圆满完成了第六届主席团确立的各项任务目标,全市残疾人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全市51万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我市残疾人工作得到中残联、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市残联被评为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省残联评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的五年。我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有关意见的分工方案》和《长春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撑。强化兜底保障能力,出台了《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计划(2013-2015年)》、《长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和《长春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拓宽残疾人就业增收渠道,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共投入保障资金2.8亿元。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残疾人11.5万人。为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及家庭成员供养的城乡成年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5000人(次)。通过机构集中托养、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安养、社区日间照料,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服务1.7万人(次)。持续改善残疾人家居环境,为44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95户。从2016年7月起,我市城区、开发区残疾人实现免费乘坐公交车,受益群众达3.6万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实施分类施保和特别救助。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创新发展的五年。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盲人按摩妙手兴业工程”和“精准就业服务工程”全面推进,形成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资金扶持与技术培训相结合的新模式,投入就业扶持资金1.4亿元,其中培训资金4500万元,全市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2万人(次),培训残疾人3.8万人(次),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在5.2万人以上。涌现出产值超千万的残疾人创业带头人9人,产值超百万的残疾人创业带头人9人。全国支持性就业试点“阿甘餐厅”、“善满朝阳”残障人创孵示范园建设成果显著,得到中残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开展残疾人招聘日活动,成为全市残疾人求职的重要平台。加大教育资助力度,累计投入资金957万元,资助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共3495人。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的五年。大幅提高康复和精防经费标准,共投入康复资金7300万元,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39万人(次)。全面落实《长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确定38项基本康复服务内容。针对贫困听障、脑瘫、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出台了一系列救助措施,共投入资金5500万元,救助残疾儿童2580名。免费为12630名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为33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为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送药2.5万人(次)、免费住院7740人(次)。1.9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接受了免费复明手术。累计发放轮椅、助听器等各类辅助器具7万件(套),惠及残疾人5.2万人。南关区、双阳区被确定为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试点培育地区,在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研讨会上介绍了经验。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和公益助残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围绕全国助残日、特奥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省市各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度宣传我市残疾人工作。“长春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深暖人心。在中美特使文化艺术交流演出活动中,中外残疾人艺术家联袂献艺,共展生命顽强的别样风采。全市建立残疾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384处,建立省、市、县三级残疾人体育示范点196个。成立了长春市残疾人体育协会、长春市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长春市残疾人艺术团,长春市图书馆、各县(市)级公共图书馆均已建立盲人阅览室,成立了长春市残疾人阅读指导中心,并开展读书推广活动。积极参与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五年来,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共获得奖牌200余枚;在仁川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夺得两枚金牌,并打破亚残运会纪录;在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8枚银牌、4枚铜牌;在全国残疾人冰壶锦标赛中,我市冰壶队夺得男子听障组亚军、女子听障组季军;在全省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运动员共夺得奖牌82枚,取得了团体总分、金牌总数两个第一的历史最好成绩。积极发展社会公益助残事业,共募集善款物资合计1938万元,实施了助听器、轮椅、残疾人康复器具等33个公益项目,惠及残疾人2.5万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携手盲人按摩志愿者服务队、长春“金手杖”志愿服务队、“长春聋人帮帮团”等社会爱心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累计服务残疾人近万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增强的五年。健全完善残疾人诉求表达、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完善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县(市)区残联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站作用,累计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350余人(次)。为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共接待信访案件1000余件(次),办结率达100%,成功地化解了两次规模较大的群体访事件,有力维护了我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联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五年。将服务残疾人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残疾人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促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群体中落地生根。高度重视省市委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立查立改。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群团改革部署,切实增强各级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日”制度,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走百户残疾人企业、进千户残疾人家庭”活动,为残疾人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历时三个月时间,如期完成全市170个乡(镇、街)、15个县(市)区残联的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残疾人专(兼)职委员队伍,全市各级残联组织更加健全、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果的五年。出台了《长春市残联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与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残疾人项目实施细则》,落实政府为贫困残疾人购买农机服务、对吸纳贫困残疾人的农村企业给予补助、鼓励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康复救助五大措施,共投入资金651万元,惠及残疾人近3000人。深入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为3073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上门免费办证。在包保村九台区莽卡乡三道村实施农机合作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投入运行。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残疾人联合会向所有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对标高位,聚焦大局。自觉把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切入点,着力向大局聚焦、与大局融合、为大局服务,确保残疾人事业找准定位、把准方向。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自觉站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的高度,转变思维,科学谋划,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点,顺应发展潮流,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模式、新举措,并付诸实践,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必须坚持转变作风、担当有为。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残疾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事不避难、义不避责,以广阔视角、法治思维、改革措施、务实精神,着力解决、不胜不休。

——必须坚持克难攻坚、注重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工作从严处要求、从细处落实、向实处发力,重结果更重效果,重效率更重效应,确保残疾人事业蹄疾步稳、取得实效。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主要是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残疾人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持续增进残疾人的福祉而努力工作。

二、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及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李克强总理要求“要拿出更实、更有针对性、更具人文关怀的措施,推进解决各类残疾人群在身体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让他们更多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省市委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要求“加快构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今后五年是我市在十九大精神引领下乘势而上、跨越腾飞的黄金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开拓的机遇期,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和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期。今后五年我市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中心,以实现全市残疾人小康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努力打造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教育就业、康复服务和宣传文化体育工作五个“升级版”,实现残联队伍素质、服务能力、整体工作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使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全省站排头、全国有位次,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春篇章做出应有的贡献。

围绕这一思路,确定今后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建立健全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

——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以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龙头,积极为残疾人创业搭建平台。

——残疾人享有精准康复服务,身体素质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生活更加有尊严。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兜底保障制度,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安心。

1、提高残疾人社会兜底保障水平。继续将无业成年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分类施保,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它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救助力度,持续提高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服药补贴标准。

2、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福利保障制度。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支出费用比照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落实实施。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力争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范围扩大到县(市)。

3、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为城区、开发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4、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积极推进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的落实。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配合有关部门,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如期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机构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等多元化的方式满足残疾人的托养需求,为贫困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1.5万人(次)以上。支持社会日间照料机构和社会集中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提供服务。

(二)加大就业脱贫力度,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富裕。

1、切实加快残疾人脱贫步伐。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托养补贴。做好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工作。继续实施“千家万户巧手工程”和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为2.5万人(次)农村残疾人提供各类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育、支持一批集中就业单位、扶贫基地和创业带头人。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借助电商、“吉林巧姐”助残扶贫行动和东北亚博览会等各类残疾人产品展销平台,促进残疾人创业增收。

2、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使用方向科学合理地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依法率先招录和安置残疾人。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3、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积极实施“精准就业服务工程”,进一步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办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鼓励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技能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自主品牌。继续扶持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对稳定运行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到2020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至少建立一所规范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继续对盲人首次开办按摩院给予资金扶持,推动盲人按摩机构向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过渡。

4、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将残疾人创业工作纳入全市“双创”工作大局,完善并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补贴。加快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市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提供有效载体平台。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

5、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残疾人精准就业服务工程,为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服务,全市培训城镇残疾人1.4万人(次)以上,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万人。继续坚持办好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使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到创业就业服务。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1、深入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国家和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致残风险监测,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善、落实好残疾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残疾人家属进行培训和指导。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快推进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到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抓好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培育工作。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做好基层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康复,提高残疾人就业、再就业能力。推广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2、加大教育支持力度。落实好国家、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提升计划及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8%以上。逐步提高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标准,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加大对社会力量创办特殊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3、提升文化和体育服务水平。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举办第六届长春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加强长春市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长春市残疾人艺术团建设,大力培养残疾人文艺骨干。开展“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实施“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工程”,建立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培训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体育服务。积极备战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做好人才选拔和训练工作。积极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和全国残疾人冰壶锦标赛。

4、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各级政府规划和建设部门在公共场所建设和改造时,要研究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停车区要设立无障碍泊位。积极引导村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公共服务网站、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无障碍信息服务。推动市内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聋人信息服务平台。继续办好电视台手语新闻节目。

5、全力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充分运用动态更新成果,准确掌握残疾人需求信息,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更加精准地服务残疾人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自信。

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等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残疾人教育、康复、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成立长春市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

(五)激发释放社会活力,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1、努力发展助残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残疾人事业,不断完善福利基金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培育具有长春特色的公益助残品牌。大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培育专业化的助残志愿者队伍。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积极培育和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相关标准和工作流程,扩大购买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承接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优化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发挥好市残联“两微一端”、各类主流媒体作用,开展“长春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加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增强广大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各类媒体以不同形式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报道扶残助残好人好事,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自觉地坚持用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工作。深化残联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继续面向广大残疾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严控廉政风险,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3、继续强化残联组织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推进群团改革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健全基层残联组织,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继续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残疾人群体的联系,不断推动残联系统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每一工作者都成为残疾人事业的“热心人”,成为残疾人朋友的“贴心人”。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篇章,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为实现党的百年奋斗目标、推动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和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