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 政策解读、统计信息
2015年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
过去的一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长春市残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残疾人在生活上多保障、在创业上多支持、在人格上多尊重”的要求,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年”活动为主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全市残疾人民生状况得到很好地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康复
2015年,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不断加大。不断探索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的新模式,试点推进智障者支持性就业模式,“阿甘餐厅”集中安置12名智障残疾人就业。宽城区启动脊髓损伤者阳光“中途之家”,为脊髓损伤者提供了康复服务和生活重建的场所。
(一)视力残疾康复。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3980例;为218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84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90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32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语言康复。现有地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1个,县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2个。年度新收训聋儿80名,在训聋儿80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42名。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训练后走向所占比例为普小25%,普幼 12.5%,特教学校(聋校)37.5%,其他25%。
(三)精神残疾康复(含孤独症儿童)。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15年,在15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44414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7.2%,显好率达到67.1%,社会参与率达到57.6%;对13834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全市共有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15个,机构内在训儿童150名。有15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将脑瘫、智障、孤独症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从0-6周岁扩大到0-8周岁,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万元,并纳入“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统筹实施。
(四)肢体与智力残疾康复。全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28个,其中,县级康复机构28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79人次;全市共对2292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146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38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2108人。
(五)智力残疾康复。全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4个,对531名智力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与服务。
(六)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强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力度,全年提供各类辅助器具34350件,其中装配假肢113例、矫形器55例,发放其他辅助器具34182件。
(七)社区康复服务。在12个市辖区(含开发区)和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691个,配备2037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达到22家,比上年新增14家,培训家长541人次。
(八)康复人才培养。截止2015年底,全市康复机构在岗人数为3535人,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39期,培训1476名各类康复人才。
二、教育
2015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60名残疾儿童接受助学项目资助。
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76人,均为聋生。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310人,毕业生321人,其中10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40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330人,其中视力残疾6人,听力残疾22人,言语残疾18人,肢体残疾91人,智力残疾132人,精神残疾26人,多重残疾35人。未入学儿童总人数比照上年减少40人。
三、就业
出台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新政策。制定了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12项具体措施。举办“同行小康路”宣传晚会,对残疾人创业典型和就业扶持政策进行推介和宣传解读。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在推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扶持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八项突破性、创新性的措施,为我市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一)城乡残疾人就业情况。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306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45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45人,公益性岗位就业85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1339人,辅助性就业82人,全市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30811人。44918名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37045人。全市共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30个,其中残联兴办2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28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人数达3449人次。
(二)盲人按摩。本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86人;培训医疗按摩人员50人,医疗按摩机构5个,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48个;有340名盲人按摩人员实现就业,其中保健按摩人员177人,医疗按摩人员50人,扶持113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实现就业。
四、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2015年已有67656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72.1%,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26522名重度残疾人,其中23685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89.3%。有1529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7967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8648人,参加医疗保险13444人。
(二)社会救助。2015年全市共有城镇25730人和农村42408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099名和4873名。8700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5730人,集中供养1099人,其他救助救济4511人。
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2408人,农村五保供养4873人,其他救助救济4189人。
(三)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2个,共为4804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9个;综合托养服务机构3个。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4420人。有1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国家级培训。
五、扶贫开发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691户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7361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8816人次。
开展社会帮扶活动,其中结对帮扶单位3个,结对帮扶个人57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8个,安置198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719户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
六、宣传文化
(一)宣传。截至2015年底,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322件,报刊专版2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
(二)文化。截至2015年底,设立地市级及县级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6个;全市共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35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1次,全市成立了5个残疾人艺术团队。
七、体育
全市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12次,2800人次参加;建设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34个,培训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80人。
八、维权
(一)残疾人法规政策及执法检查。2015年,市级制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法规1部。
(二)残疾人法制宣传与法律救助。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9次,1176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5个,103人参加。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15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3个,办理案件31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9个,办理案件23件。
(三)残疾人参政议政。全市有人大代表9名、政协委员12名,残联办理建议、提案2件。
(四)无障碍建设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市级彩票公益金350万元用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效地拓展了惠残项目的资金渠道。
截止2015年底,全市各级政府成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8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99户,无障碍检查2次,无障碍培训1人次 ;为2502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五)残疾人信访。2015年,全市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30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914人次,其中集体访18批次,235人次。
九、组织建设
(一)残联组织。全市各级残联实有人员662人。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县级以上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县级以上残联机关配备了6名残疾人干部。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91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2719人次。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市165个乡镇(街道)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74名;2082个社区(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091名。
(三)残疾人专门协会。全市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65个,其中盲人协会13个、聋人协会13个、肢残人协会13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3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3个。
(四)助残社会组织。全市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9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9个。
(五)志愿者助残。全市助残志愿者活动蓬勃发展,涌现一大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截止2015年底,全市助残志愿者登记数已达53697人,受助残疾人达到497939人次。
十、服务设施建设
截至2015年底,累计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个,总建设规模14791平方米,总投资6108万元;累计投入使用的残疾人康复设施 2个,总建设规模5365平方米,总投资1120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全市各级残联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目前市残联已全面开通了公众网站,9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全市各级残联共有21名专兼职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
对市残联网站进行无障碍改版,并征求了中省残联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意见。全年市残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84篇(次)。向中、省残联分别报送324篇、332篇,采用280篇和124篇。上报政务信息156篇,完成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约稿。刊出《长春残疾人工作信息》12期。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