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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

现将《长春市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好此项目,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8日


长春市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长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长残联联发〔2017〕1号)和《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发〔2018〕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肢体残疾人家庭康复项目,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服务目标

以目标引导、效果定位、精准服务、定向康复为原则,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项目,使他们通过康复训练,逐步恢复肢体功能,提高生活自理的能力。

二、服务条件

受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长春市区常住户口和二代残疾人证;2.因脑血管疾病而引发的偏瘫、脑瘫(持有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3.经定点康复机构依据中残联《肢体康复训练档案》初期评估标准,确认得分为6分(含6分)至42分(含42分),为符合救助条件者。

三、服务标准

依据中残联《肢体康复训练档案》末期评估标准,受助人在年度内肢体功能提升2分(含2分)以上,由市、区两级残联按1:1比例匹配康复训练补贴资金共计1800元。有条件的城区、开发区可在市级项目基础上,自行投入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时间和救助周期。

四、康复周期

定点机构为受助人提供每周3次,每次45分钟的康复服务与指导,年度康复时间为3个月。

五、职责分工

1.市残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负责检查、督导项目执行进度;成立评估小组,对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2.区级残联具体负责项目受助人的申报、筛查、审核、签订项目协议、经费拨付,信息录入等工作。

3.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对受助人进行初期评定;建立受助人档案;制定康复训练计划;为受助人提供上门服务。

六、服务流程

1.区级残联与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项目实施要求。

2.项目申请人填写《长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补贴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报区残联审批。

3.定点康复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初期评估,区残联根据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结果予以审批,并发放《精准康复服务卡》及《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4.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服务、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填写《精准康复服务手册》、进行阶段性评估,上报受助人员名单。

5.年度服务项目结束后,区残联根据定点机构提供的受助人员名单和康复服务档案,向市残联上报年度项目汇总表。市残联审核后向区残联下发拨款通知,并拨付市级项目经费。区残联根据市残联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定点机构拨付本级项目资金。

七、工作要求

1.市残联做好项目的立项、检查、监督、资金拨付等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的康复意识和康复信息知晓率,使残疾人家庭康复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2.区级残联要强化责任落实,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要做好受助对象的筛查、审核工作和项目督导、效果评估、数据统计、信息录入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做好配套资金拨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定点机构拨付康复服务补贴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挪用项目经费。

3.定点康复机构要依据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康复评定标准筛查服务对象,实施康复项目。为服务对象做好服务记录、效果评估、康复档案和项目报表和康复知识宣传等工作。每年要对机构内持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实施不少于10个学时的康复技能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承担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引起的纠纷,由定点康复服机构或具体工作人员自行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或骗取康复救助补贴,一经发现将取消下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4.项目承接单位须由区残联在市、区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内选择。

 

附件:1.长春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补贴申请审批表

2.长春市2018年肢体残疾人家庭康复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年度)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残疾类别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残疾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户口

类别

□农业户

□非农业户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项目

残疾人康复需求:

康复评估机构评估需求:

 

 

 

评估人:           评估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社区(村)委会

意见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残联意见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县(市、区)残联,由县(市、区)审批并留存。2.“康复需求项目”栏由残疾人填写康复需求,如果残疾人不能明确提出康复需求的,由康复协调员将残疾人转介到康复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附件2

 

长春市2018年肢体残疾人家庭康复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任务数

备注

1

朝阳区

260


2

南关区

260


3

宽城区

260


4

二道区

260


5

绿园区

260


6

经开区

200


7

高新区

50


8

净月区

50


9

汽开区

200


10

莲花山区

10


11

双阳区

190


12

九台区

100






合      计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