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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完成2016年度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统计上报工作
截至11月11日,朝阳区2016年度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工作统计上报完毕,将投入4万余元为符合条件的154位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助。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实施燃油税改革后,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政策措施。燃油补贴对象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助,县残联在实施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补贴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并及时发放相关补贴款,切实保障残疾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