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 基层动态

 打印】 【关闭

图片1.jpg

图为审核现场 

10月9日,长春市残联培训就业中心就业部来到南关区残联,对残疾人租赁摊床位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本次审核主要针对辖区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各类购物商厦、连锁超市、娱乐中心、休闲广场、孵化基地等场所租赁的摊床位,稳定经营1年以上,取得合法证照可申请摊床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年租金的3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期限3年。

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中心就业部工作人员先后对2018年度的闫长龙、韩梅等4名、2019年度1名,2020年度1名残疾人租赁摊床位补贴材料进行发放前审核。审核材料过程中,就业部工作人员现场电话随访2名残疾人目前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档案材料逐一进行核对,补贴数额的准确性,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核。通过审核6名残疾人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申请补贴条件,并对南关区残疾人租赁摊床位补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租赁摊床位补贴政策的实施,为深入挖掘残疾人自主创业潜能,培养创业愿望,结合残疾人特点和需求,进一步促进了残疾人的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