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维权 —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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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汽车修理厂工人焦某在电焊时眼睛被灼伤。经鉴定,认定为4级伤残,1年后,焦某觉得视力越发下降,什么都看不清楚,于是想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已经有鉴定结论了,1年后还可以再次申请鉴定吗?


[法律解析]


可以依法再次申请鉴定。因为伤残鉴定后,有些职工的伤残或职业病状况会进一步发展。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